根据西体院发【2013】29号文件通知,我院刘琨、刘敬彬、李洪强、杨学智四位同志具有体育学副教授任职资格。经学院决定,同意聘任以上四位同志担任副教授职务,聘任时间从2013年12月至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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