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端正党风的重要前提,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保证,根据局党委的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以下党风廉政责任制。
一、党员干部必须在党员和职工中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勉,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党支部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每年向局党委书面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三、党员干部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禁假公济私、化公为私;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挥霍公款、铺张浪费;要襟怀坦白、奉公守法,严禁以权谋私、违法乱纪。
四、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支委会,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纠正存在的问题。
五、坚持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凡是违反党纪的行为,以党章、其它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