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2023届毕业生:
为更好的提供就业服务,保障我校毕业生就业权利,严格执行“四不准”要求。“四不准”就是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对于违反以上相关要求和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学生处特开通我校2023届毕业生就业投诉专用电话和电子邮箱,现公布如下:
电话:029-88409794 029—88409404
电子邮箱:63420840@qq.com
投诉受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学 生 处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