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委员会工作职责
机关党委是负责学校机关各部门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机构。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党委的决议,统一机关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促进学校中心工作在机关各部门的落实,支持和协助各部门推进工作任务。
二、坚持机关党委委员会议等制度,讨论和决定机关工作的重要事项。
三、加强对机关各党支部的领导,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指导各支部换届工作,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组织生活,保障党员权益;做好党员发展、党费收缴和管理、党员民主评议、评先评优等各项工作。
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抓好机关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五、负责机关党风党纪教育,加强机关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监督,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
六、负责机关工作作风建设工作;督促各部门完善工作制度措施,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和谐型、廉洁型机关建设。
七、负责机关各部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职工进行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及干部考察工作。
八、开展机关工作调研,推进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加强协同,形成合力。
九、负责机关党的宣传、统战工作,指导机关工会、女工、共青团开展相关工作。
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机关安全和保密工作。
十一、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