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分会关于做好新一届机关分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选、机关分会参加校第十一届工代会暨第六届
教代会代表候选人选酝酿提名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处级部门:
根据校工会《关于做好基层分会换届和第十一届工代会暨第六届教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新一届机关分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选、机关分会参加校第十一届工代会暨第六届教代会代表候选人选(以下简称“双代会”代表)的酝酿提名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机关分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选的酝酿提名
(一)机关分会委员会机构人员设置:设委员3人,其中:主席1人,女工委员兼生活福利委员1人、青年委员兼文体委员1人。
(二)机关分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
1.能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理论政策水平。
2.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和组织工作能力,能组织带领职工群众积极参加学校和本单位的改革、建设和其它活动。
3.团结协作、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工会工作,愿意为教职工说话办事,能及时反映会员意见,维护教职工利益,受到群众信赖的工会会员。
4.为适应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需要,分会主席人选原则上为同级党组织书记。
(三)机关分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选酝酿提名及产生的办法和程序:
1.参照机关支部设置将机关各处级部门划分为14个酝酿提名工作小组(见附件1),各小组充分征求本小组所属各部门教职工意见,在机关全体教职工(会员)范围内进行酝酿并提名3人作为本小组推荐的候选人选上报机关分会(注:女工委员候选人选须为女性,青年委员候选人选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汇总各工作小组上报的候选人选,本届机关分会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机关分会多数教职工(会员)的意见,研究确定新一届机关分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选3人。
二、机关分会参加校“双代会”代表候选人选的酝酿提名
(一)“双代会”代表候选人选名额:19人(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
(二)“双代会”代表候选人选条件:
1.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我校在编教职工均有教代会代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凡是我校工会会员均有工代会代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较强的政治觉悟;
3.遵纪守法,爱国爱校,关心集体,热爱工会工作,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活跃,工作认真,较高的业务技术水平,愿意并积极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建言献策。
4.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民主管理与监督的能力。
5.能密切联系教职工,为人师表,热心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在教职员工中具有较高的威望。
(三)“双代会”代表候选人选酝酿提名及产生的办法和程序:
1.同新一届机关分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选酝酿提名分组情况一致(见附件1),机关分会14个酝酿提名工作小组按照代表名额分配情况,在本小组所属部门全体教职工(会员)范围内进行酝酿提名并上报机关分会。
2.根据各工作小组上报的候选人选,本届机关分会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机关分会参加校“双代会”代表候选人选19人。
三、新一届机关分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选和“双代会”代表候选人选酝酿提名工作要求
机关各部门和教职工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机关分会换届和学校“双代会”代表候选人选酝酿提名工作,按照机关分会工作安排进度及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候选人选酝酿提名工作,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候选人选的酝酿提名工作,为机关分会换届、学校“双代会”顺利召开奠定基础。
机关各党支部书记作为各酝酿提名工作小组召集人具体负责本小组候选人选酝酿提名工作的组织开展。各酝酿提名工作小组最迟须在12月10日(周四)下午5点前将本小组酝酿提名的候选人选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机关分会(《候选人选酝酿提名情况表》见附件2)。
特此通知。
附件1:《机关分会“双代会”代表候选人选名额分配情况表》
附件2:《候选人选酝酿提名情况表》
机关分会(代章)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