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关于第三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
开展的有关安排
机关各党支部、各处级部门:
9月16日召开的学校“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上,校党委、纪委就开展第三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相关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根据校纪委《关于开展第三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的精神,同时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以案促改各项工作,现就机关党委范围近期开展第三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活动开展时间及参加人员范围
2020年9月;机关范围内全体党员、干部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二、活动主要内容
(一) 围绕党性宗旨教育,进行一次“话廉洁、守初心”专题研讨。机关各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专题学习会等形式,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干部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为学习重点,结合以案促改,以“话廉洁、守初心”为主题开展一次专题学习研讨,追寻初心原点、探讨初心内涵、检视廉洁风险、增强廉洁意识。
(二) 围绕革命传统教育,进行一次“倡廉洁、践使命”主题党日活动。机关各支部可根据支部实际,组织党员赴八路军西安办事处纪念馆、杨虎城将军陵园、葛牌镇区苏维埃政府纪念馆等地,瞻仰历史遗迹,接受革命传统教育洗礼,滋养红色革命文化精神之钙,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信仰之基,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动摇。
(三) 围绕党规党纪教育,组织一次“知廉洁、严纪律”党纪法规知识测试。“陕西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昨天下午已推送至机关党委微信工作联络群)现已开通“全省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党纪法规知识测试”通道,机关各支部即日起自行组织本支部或部门党员、干部进入“练习”或“考试”模块进行知识测试。题型全部为不定项选择题,练习无需填写个人信息,不限练习次数,每次练习设置10道题。正式考试需填写考生相关信息,试卷设置50道题,总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试卷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成绩。每人有两次正式答题机会,教育月活动结束后(9月30日截止),系统自动选取最高分计入成绩。成绩90分以上为优秀,80-89 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各支部要广泛动员、认真组织,确保教育对象全员参与,知识测试全面覆盖。
(四)围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开展一次“践廉洁、勇担当”正反面典型教育。机关党委将组织机关范围党员、干部集体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教育和引导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思想自觉,从反面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自警自醒,坚守纪律意识和底线。警示教育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活动开展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机关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各党支部书记要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开展好支部的学习宣传活动,要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参加学习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注重统筹兼顾,促进工作融合。各支部、各部门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把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与赵正永案以案促改工作结合起来,与支部党建、部门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兼顾、整体推进。
(三)加强监督检查,推动责任落实。机关党委将加强对各支部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各支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或抽查,对发现的形式主义、走过场等问题,将严肃追责问责。
(四)以上各项活动须在9月30日前完成,并于10月8日前将支部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书面形式报机关党委。
机关党委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