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教育厅《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办理学位证明书有关事宜的通知》(陕学位办2018[14]号)文件精神,今后,往届学生因学位证书丢失需要补办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培养单位自行核实后,出具“学位证明书”。研究生部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位证明书补办工作流程。
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在研究生部网页下载专区下载表格),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成绩单
(3)学位证书复印件(或个人毕业生登记表)
(4)学信网学历查询截图
(5)小二寸近期照片两张(蓝底),并提供电子版(小于10KB)
(6)招生录检表复印件(仅限2001年以前的学位证书)
2.研究生部核实学生相关信息后,出具制式学位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