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校党委《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院党委高度重视,于2021年1月10日至15日组织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会前,学院党委结合本部门实际,组织各党支部书记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并将学院党委委员列席到各党支部参会;会上,各党支部党员结合自己工作,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身边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并遵循“团结—批评—团结”方针,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打扫思想政治灰尘;随后,对每一位党员进行了民主评测;最后,列席领导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对党支部工作进行了点评,要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
通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进一步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升了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也推进了各党支部“三会一课”的标准化建设及各项活动的规范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