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体院发[2016]19号文件通知,我院孙梅同志具备体育学副教授任职资格。经学院研究决定,同意聘任孙梅同志担任副教授职务,聘任时间自2015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
上一条:关于于昕同志具备讲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聘任马波、汪普健同志担任教授职务的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mg娱乐电子游戏网站运动训练学院 地址:西安市含光北路65号 邮编:71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