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院长、主管院长领导下,对本系教学、科研、训练和行政工作实行全面负责。
二、全面主持本系的各项工作,制定和布置本系帐目和年度工作,督促分管工作的副主任做好本职工作,经常深入实际,检查本系各方面的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证教学、科研、训练任务的完成。
三、根据国家和学院统一安排,对本系招生、学生就业推荐、专业与学科建设、教学与科研、训练等工作进行科学思考,做出决策。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四、建立和完善人员岗位责任制,负责本系教师业务考核、职称评定及教学检查与评估工作。
五、组织实施学院与本系不同专业教学计划、教师课程安排、教学检查,领导组织本系的教学改革、科学研究、毕业实习等工作,并检查上述工作的落实情况。
六、领导组织本系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负责学生学籍管理、成绩考核、学位审核。按学院要求组织好裁判员和运动员等级的考试和报批以及教职工考核评优等工作。
七、负责本系干部使用、晋级、奖惩工作和学生的奖励、处分的审定工作。抓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与各项管理工作,抓好教风、学风和作风建设。
八、监督、检查本系干部执行岗位责任制的情况,召开系务会议,讨论和研究本系的发展思路、专业学科建设定位和涉及全系工作的重大问题。
九、组织拟订工作计划,保证学院及本系学期工作与学年工作计划的实施与完成。
十、按学院有关财经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统筹本系经费的使用。搞好本系与学院其他部门的协调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