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我校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预通知》文件要求,体育教育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严格按照《陕西省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评审原则,认真对国家奖学金进行评审,切实将奖学金落实给真正品学兼优的学生,经各年级评审小组推荐,学院评审小组审议,拟推荐体育教育专业2020级1班汪仁义(学号200101013)、5班杨占涛(学号200105182)、体育教育专业2021级11班张媛媛(学号210111383)、11班刘旭孟(学号210111413)(备选),体育教育专业2022级11班马宇瑶(学号220111407),为2022-2023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具体情况如下:
体育教育专业2020级1班汪仁义,必修课平均分91.57分,年级排名第一名。
体育教育专业2020级5班杨占涛,必修课平均分91.43分,年级排名第二名。
体育教育专业2021级11班学生张媛媛,必修课平均分89.07分,年级排名第一名。
体育教育专业2022级11班马宇瑶,必修课平均分87.63分,年级排名第一名。
体育教育专业2021级11班学生刘旭孟(备选),必修课平均分87.93分,年级排名第二名。
本次公示时间为9月21日——9月28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体育教育学院办公室或纪委反映。
联系电话:
体育教育学院办公室:029-88409473
纪 委:029-88409404
体育教育学院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