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系、处室、研究生部、高职与继续教育学院、竞技体校、后勤产业集团总公司:
现将《陕西省体育局关于转发《陕西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人事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各部门要统筹安排,在确保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本着关心和爱护职工,提高职工健康水平的原则,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二、要加强年休假管理。各部门要加强年休假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学院人事处负责对各部门执行年休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各部门应尽量确保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因工作需要未休寒暑假的,各部门应当安排其休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休寒暑假天数少于年休假天数的,各部门应当安排补足其年休假天数。
附件:1、带薪年休假条例原文(3).doc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条例(2).doc
二00八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