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称评审科研成果审核的通知
一、科研处科研成果审核
鉴于今年教育厅实行电子化评审、不再报送评审材料,为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加快科研处材料审核速度,特就科研成果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10月21日前
(二)、审核方法:本人持论文、著作、科研项目立项和结项、获奖证书或专利成果的原件及电子化佐证材料到科研处审核。电子化佐证材料要求如下:
1、论文只填写本人作为第一作者的,普通期刊最多5篇。论文只认可中国知网(www.cnki.net)数据库,提供数据库同期次正刊检索比对页面截图打印件,如图一。确实检索不到的需由期刊主办单位出具并经其属地新闻出版管理机关核实的论文发表书面证明。其中期刊被检索、收录的证明文件由教育部批准的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并注明其查询经办人和审核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
2、论著必须提交第一次印刷本,提供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http://www.gapp.gov.cn/)“CIP数据核字号查询”数据库检索页面截图打印件,如图二。图书版次年份数据需与CIP年份数据应一致。
3、科研项目本人作为参与人的最多填写3项。科研项目立项及结项,获奖证书及专利成果必须提供原件。提前扫描成图片将来作为上报教育厅的电子化佐证材料,如不能提供原件的不能填写和提交。获奖是指业务类获奖,与职称评审无关的不要填写。
二、电子化佐证材料截图要求及说明
1、进入中国知网(www.cnki.net)数据库,检索到期刊主页,然后选择你所发期刊的年度和期次,找到你文章所在目录及页码,然后截图打印,必须有图片左侧的期刊简介及数据库收录情况。。
2、进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CIP数据核字号数据库(http://www.gapp.gov.cn/)网页右下角有“CIP数据核字号验证”,输入论著对应信息进行查询,然后截图打印。
图一:
图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