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
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评审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走人才强国之路,造就和选拔一批为我省政治、经济建设服务的拔尖创新人才,营造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加快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高等学校教师队伍,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高等学校申请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指在教学岗位上的在职教师(含以科研为主的教师),虽不具备《办法》规定的任职年限,但已经达到了正常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任职资格的业务条件,且任现职期间工作业绩特别突出,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取得重大突破,在本单位高级岗位职数范围内方可申请破格晋升副教授或教授职务任职资格。申请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学士以上学位并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第三条 根据我省高等学校数量较多,承担教学科研任务不同的特点,本《办法》对我省高等学校教师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采取了不同的评审政策、实行分类评审的办法,目的在于充分调动各个层次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积极性,鼓励他们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努力拼搏,创造辉煌的业绩。
第四条 破格晋升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全面履行现职职责,理论联系实际,学风端正,团结协作,积极承担工作任务。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
(二)参加全国职称外语A级考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晋升副教授时参加过全国职称外语A级考试且成绩合格者,晋升教授时不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其中至少有一次优秀。
(三)取得博士学位,任讲师1年以上,取得学士或硕士学位,任讲师3年以上者,可破格申报晋升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取得博士学位,任副教授2年以上,取得学士或硕士学位,任副教授3年以上者,可破格申报晋升教授职务任职资格。
(四)论文均指第一作者,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等形式的刊物。
(五)专著、编著、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专著为独著,编著限第一主编;教材指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省级以上教材审定机构批准立项的规划教材),其工作量的认定以前言或后记中的说明为准。
第五条 破格晋升的业绩、学术成果条件
(一)“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
1.破格晋升副教授的必须具备下列(1)、(2)、(3)并(4)中之一条。
(1)以教学为主的承担过2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年均教学工作量在180计划学时以上(其中每门课程不得少于30计划学时,下同);以科研为主的承担过2门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年平均教学工作量在80计划学时以上。
(2)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领域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8篇以上,其中被SCI, EI, ISTP、SSCI收录或被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收录2篇以上;或在本专业领域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篇,其中有3篇被SCI, EI, ISTP,SSCI收录或被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收录。
(3)任现职以来,主持并完成省级以上政府部门下达的纵向科研课题1项以上,到款经费3万元以上(理科2万元、文科1万元);或主持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下达的纵向科研课题2项,至少结题1项,到款经费5万元以上(理科3万元、文科2万元)。
(4)成果及获奖:
A.任现职以来,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或教材1部,本人撰写15万字以上;
B.任现职以来,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项(省部级二等奖前二名、一等奖前三名、特等奖前五名;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
C.任现职以来,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称号者;
D.获得地市级政府部门科技奖、哲学社会科学奖2项以上(二等奖前二名、一等奖前三名)或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科技奖、哲学社会科学奖1项(二等奖前三名、一等奖前五名)。
2.破格晋升教授的必须具备下列(1)、(2)、(3)并(4)中之一条。
(1)以教学为主的承担过2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年均教学工作量180计划学时以上;以科研为主的承担过2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年平均教学工作量在80计划学时以上。
(2)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领域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1篇,其中被SCI、EI、ISTP、SSCI收录或被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收录2篇以上;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中4篇被SCI、EI、ISTP、SSCI收录或被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收录。
(3)任现职以来,主持并完成国家级政府部门下达的纵向科研课题1项;或主持省级以上政府部门下达的纵向科研课题2项,至少结题1项,到款经费5万元以上(理科3万元、文科2万元)。
(4)成果及获奖:
A.任现职以来,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或教材1部,本人撰写20万字以上;
B.任现职以来,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项(省部级二等奖第一名、一等奖前二名、特等奖前三名;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
C.任现职以来, 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称号者;
D.任现职以来,获得省部级政府部门科技奖或哲学社会科学奖1项(二等奖前二名、一等奖前三名)。
(二)普通本科院校
1.破格晋升副教授的必须具备下列(1)、(2)、(3)并(4)中之一条。
(1)以教学为主的承担过2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年均教学工作量200计划学时以上;以科研为主的承担过1门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年平均教学工作量在80计划学时以上。
(2)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领域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1篇被SCI, EI, ISTP, SSCI收录或被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收录;或发表的学术论文中2篇被SCI,EI,ISTP,SSCI收录或被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收录。
(3)任现职以来,主持并完成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下达的纵向科研课题1项以上,到款经费3万元以上(理科2万元、文科1万元)。
(4)成果及获奖:
A.任现职以来,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或教材1部,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B.任现职以来,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项(二等奖前三名、一等奖前五名;特等奖或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
C.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称号者;
D.任现职以来,获得地市级政府部门科技奖、哲学社会科学奖1项(二等奖第一名、一等奖前二名)或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科技奖、哲学社会科学奖1项(三等奖第一名、二等奖前三名、一等奖前五名;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
2.破格晋升教授的必须具备下列(1)、(2)、(3)并(4)中之一条。
(1)以教学为主的承担过2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年均教学工作量200计划学时以上;以科研为主的承担过2门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年平均教学工作量在80计划学时以上。
(2)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领域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8篇,其中2篇被SCI、EI、ISTP、SSCI收录或被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收录或发表的学术论文中3篇被SCI,EI,ISTP、SSCI收录或被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收录。
(3)主持并完成省级以上政府部门下达的纵向科研课题1项以上,到款经费3万元以上(理科2万元、文科1万元);或主持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下达的纵向科研课题2项,至少结题1项,到款经费5万元以上(理科3万元、文科2万元)。
(4)成果及获奖:
A.任现职以来,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或教材1部,本人撰写15万字以上;
B.任现职以来,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项(省部级二等奖前二名、一等奖前三名、特等奖前五名;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
C.任现职以来,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称号者;
D.任现职以来,获得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科技奖、哲学社会科学奖2项(二等奖第一名、一等奖前二名)或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科技奖、哲学社会科学奖1项(三等奖第一名、二等奖前二名、一等奖前四名;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
(三)普通专科学校、高职学院、成人高等学校
1.破格晋升副教授的必须具备下列(1)、(2)、(3)并(4)中之一条。
(1)承担过2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年均教学工作量240计划学时以上。
(2)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领域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被SCI、EI、ISTP、SSCI收录、CSCD、CSSCI源期刊全文发表或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1篇以上。
(3)作为主要完成人(本人排前三名)完成地市级政府部门下达的纵向科研课题1项。
(4)成果及获奖:
A.任现职以来,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或教材1部,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B.任现职以来,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项(二等奖前四名、一等奖前五名;特等奖或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
C.任现职以来,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称号者;
D.任现职以来,获得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科技奖、哲学社会科学奖1项(二等奖第一名、一等奖前二名)或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科技奖、哲学社会科学奖1项(三等奖前二名、二等奖前四名、一等奖前五名;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
2.破格晋升教授的必须具备下列(1)、(2)、(3)并(4)中之一条。
(1)承担过2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年均教学工作量240计划学时以上。
(2)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领域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被SCI、EI、ISTP、SSCI收录、CSCI、CSSCI源期刊全文发表或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2篇以上。
(3)任现职以来,主持并完成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下达的纵向科研课题1项以上,到款经费3万元以上(理科2万元、文科1万元)。
(4)成果及获奖:
A.任现职以来,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或教材1部,本人撰写12万字以上;
B.任现职以来,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项(省部级二等奖前二名、一等奖前三名;特等奖或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
C.任现职以来,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称号者;
D.任现职以来,获得地市级政府部门科技奖、哲学社会科学奖1项(二等奖第一名、一等奖前二名)或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科技奖、哲学社会科学奖1项(三等奖第一名、二等奖前三名、一等奖前五名)。
第六条 对不具备获奖或论文条件,但在我省经济建设主战场取得突出业绩者也可破格晋升职称。
对围绕我省经济建设“一线两带”和关中、陕北、陕南、渭北四大基地以及能源化工、电子信息、有色金属、装备工业、果品加工、生物医药六大支柱产业开发,知识创新、技术创新,获3项国家发明专利,或1项国家发明专利成果已被开发转化,其年产值达1000万元以上者,或在培育、研制开发的新品种、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经推广年产值达3000万元以上者,可申报破格晋升副教授职称。
对获得5项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国家发明专利成果已被开发转化,其年产值达2000万元以上者,或在培育、研制开发新品种、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经推广年产值达5000万元以上者,可申报破格晋升教授职称。
第七条 破格晋升的程序
(一)高等学校教师系列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由省高校教师职务评委会统一组织进行(已具有教授、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学校除外)。
(二)被推荐人在本校教师高评会专业学科组初评通过后参加本单位论文、教学答辩,答辩通过后再由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通过后上报省高校教师职务评委会进行评审。申请破格晋升人员由各单位上报申请破格晋升单项材料,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上报省职改办研究。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陕人发〔2004〕67号文件停止执行。
第九条 本办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