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8年参加全国政协九届一次会议起,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主任徐颂陶委员今年已经是第八次参加政协会议了。3月2日晚上,面对记者的采访,徐颂陶委员表示,“十一五”人才规划中的一个重要题目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现在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重要的一点是体制改革能不能跟上,能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他说,当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主要是解决深层次问题,重点在三个方面:真正建立一套科学的、法制化、民主化的干部分类管理体制;建立一套公平竞争的用人制度和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度;建立一套有效的激励保障机制。
“目前我国干部人事管理尚没有形成统一的分类管理制度。”徐颂陶委员说,目前虽然已初步形成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三大块的管理格局,但从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来讲,还远远不够。比如在干部任用上的区别,有的实行考试,有的不考;有的实行公开竞争,有的不公开竞争;有的实行轮岗,有的不轮岗。因此要加快推进公务员制度和立法,形成统一的公务员制度。
“干部人事制度最核心的问题是用人和监督。许多腐败和不正之风都缘于此。”为此,徐颂陶提出,必须建立一套公平竞争的用人制度和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度,把好“进口”和“楼梯口”。把好“进口”就是要坚持做到“凡进必考”。“目前仍有不通过考试进入公务员队伍的现象,主要是基层和一部分中央垂直机关不是通过考试进人”。徐颂陶委员对此不无忧虑。
“在用人上要继续推进公开竞争,贯彻中央去年出台的5+1文件的精神,扩大公开选拔的范围和层次,重要岗位的正职应在公开选拔的基础上形成多名候选人交党组织考察或交由人大通过。不能像现在许多公开选拔一样,只提供副职岗位,进行一对一的选拔。”徐颂陶委员告诉记者,把好“楼梯口”要真正做到群众参与对干部的考察和实行票决制。同时,要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尤其是对一把手的监督。目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多针对县级以下干部,“要普遍推广,扩大到省级干部的层次上来。”
“要建立一套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晋升制度,为公务员的发展开拓一个上升的通道。”徐颂陶委员对枝江等地对“职级工资”的探索抱乐观态度,但他也同时表示,“职级工资也应和住房等其他保障挂钩,这样才能对公务员干好本职工作起到激励作用,有利于淡化官本位现象”。
他还说,目前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中的平均主义的痕迹比较严重,不容易起到激励作用,工资制度的改革要解决这一问题。对一些发达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实行的“荣休金”做法,徐颂陶委员也给予认同:“比较好,这样的话,公务员只有一直保持清廉,才能在退休后享有高额的退休金,等于是增加了公务员职业的风险系数。”
摘自:中国人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