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自主创业登记
■ 登记范围
西安市生源或在西安市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到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创业人员信息登记,享受各项扶持政策。
■ 创业人员可享受以下帮扶
1、毕业后三年人事档案免费托管;
2、协助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3、享受免费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及创业实训;
4、推荐办理各类创业贷款。
工商部门优惠政策:
1、高校毕业生(含五年内往届毕业生,下同)申办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涉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置许可项目除外),允许零首付。鼓励高校毕业生以实物、知识产权等作价出资创办企业,知识产权可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0%。
2、允许高校毕业生将符合条件的自有住房、租赁房、临时商业用房作为登记注册的住所,可实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对提交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有困难的,可由房产管理部门、街道办、居委会、村委会以及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出具同意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证明。
3、高校毕业生申请经营项目需经前置许可审批的,除涉及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前置许可审批项目外,可实行“先照后证”,核准经营范围时,注明“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字样。
税务部门优惠政策:
1、大中专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行业外),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从事个体经营的月营业额低于20000元的,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
3、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相关认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创办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自主创业小额贷款
■ 贷款额度:
额度不超过10万元(微利项目全额贴息)
■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
凡在西安市内注册的高校毕业生所创办的创业项目,本人为西安市内户籍,具有一定的自有资金,且经营正常,可申请贷款。
■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一般为两年,最长不超过三年。
■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提交材料
1、《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六份;
2、《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式四份;
3、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大中专院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6、参加创业培训或SYB培训取得的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8、经营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9、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和实施计划书。
■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程序
1、档案及户籍关系在市人才服务中心的,持相关材料至我中心,由我中心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
2、持经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意见等资料到市就业服务中心(建工路28A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五楼)进行核查和认定;
3、持经市就业服务中心的审核认定等资料到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太白北路320号华弘大厦五楼)小额贷款担保部办理担保手续;
4、持经“西投保公司”签署同意担保资料以及相关材料,经办银行办理贷款。
■ 审核时限
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
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
■ 贷款额度:
额度不超过50万元(全额贴息)
■ 申请大学生创业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
凡西安市内注册的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贷款企业法定代表人为西安市内户籍,近五年取得毕业证书或年龄小于35周岁的大学毕业生(含研究生)及国外留学归国人员,贷款企业具有一定的自有资金,且经营正常,可申请贷款(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
■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一般为两年。经办银行按担保额度一次性发放,按季结息,到期一次性归还本息。
■ 申请大学生创业贷款提交材料
1、《西安市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审核表》一式五份;
2、身份证、户籍关系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大学生创业培训证书(不含SYB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婚姻状况证明;
7、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开户许可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8、中国人民银行营管部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复印件;
9、注册地及经营地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购买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0、科技局监制的制式创业计划书。
■ 申请大学生创业贷款程序
1、档案及户籍关系在市人才服务中心的,持相关材料至我中心,由我中心进行审核推荐,同时出具《人力资源市场、人才中心证明及承诺书》;
2、由借款人向西安市大学生创业贷款协调工作办公室(建工路28A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五楼)申报,西安市大学生创业贷款协调工作办公室进行审核;
3、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考察项目,同意后办理担保手续,经办银行核贷。
■ 审核时限
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