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钦州市钦北区教育局、钦州市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钦北区教职工调配和管理暂行规定》(钦北教发〔2020〕29号)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中小学校实际,经钦北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开竞争选调城区学校教师,现予以公告。
一、公开竞选人数
2022年钦州市钦北区面向钦北区内公开竞争选调城区学校教师80名(其中小学50名,中学30名)。
二、公开竞选岗位
(一)调配岗位详见附件1《2022年钦州市钦北区公开竞争选调城区学校教师岗位计划表》。
(二)岗位说明:参加本次竞选并被聘用的教师,在新的岗位竞岗前均使用专技十二级,待编制部门重新核定编制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新的岗位设置,再根据批复新岗位设置的岗位进行竞岗。
三、选调的资格和条件
(一)岗位聘任基本条件
按照《钦州市钦北区学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钦北教发〔2017〕68号)标准执行。
(二)竞选岗位要求和条件
1.在职在编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安排,且无违法违纪记录。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学能力优良,教学成绩突出。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4.年龄要求:男4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后出生)。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至男50周岁以下(1972年6月30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后出生)。
5.钦北区报考教师(非全科生)需在钦北区乡镇学校服务满五年(2017年12月31前入编,原特岗教师2020年12月31日前入编),全科生服务期满6年。
6.所在学校同意报考。
7.符合选调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步骤和程序
本次公开竞选按照宣传发动→个人申报→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了解→讨论决定→公示→办理相关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宣传发动
6月25日前,区教育局通过办公系统、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共服务→教育培训→教育政策与规划http://www.qinbei.gov.cn/ggfw/jypx/jyzc/)等形式发布相关信息,公开竞争选调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要求等。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时间:2022年7月2日至3日。
2.报名地点:钦州市钦北区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3.凡是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4.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交《2022年钦州市钦北区公开竞争选调城区学校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担任相应学科教学年限证明(报小学岗位提供)等调配岗位所需要条件的证件原件进行审核,同时提交上述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现场确认后归还报考人员,原件丢失的须提供有效证明。相关表格从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共服务→教育培训→教育政策与规划http://www.qinbei.gov.cn/ggfw/jypx/jyzc/)下载。
所有证件应在报名期间提供,逾期提供的,一概不予受理。所提供的各类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
1.小学岗位需进行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7月16日(上午9:00—11:00)统一集中在钦州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新校区进行笔试(钦州市新光路62号--时代名城斜对面)。考试内容:小学教育综合知识,笔试分值100分。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开考岗位为2个及以上的,面试人数低于1∶2的,相应核减岗位;开考岗位为1个,面试人数为1∶3以下的,笔试成绩不能低于60分)。
2.中学岗位免笔试。
3.面试注意事项:
(1)小学岗位、中学岗位统一在7月23日进行面试,地点:钦州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新校区(钦州市新光路62号--时代名城斜对面)。
(2)面试时间共20分钟(试教15分钟,答辩5分钟)。
(3)每一位参加竞选教师提前40分钟抽签备课,备课时间为40分钟。
(4)面试总分为100分(试教占70分,答辩占30分)。
(5)面试选用教材:春季学期相关学科教材(钦北区现行使用的教材版本)。
(6)小学岗位开考岗位为1个,面试人数比例为1∶1,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则取消调配资格。
(7)中学岗位开考比例。经过资格审查后,原则上,调配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岗位方能开考。调配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为1∶1的岗位不能开考,对调配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为1∶2及以上1∶3以下的岗位,确因工作需要补缺的,按程序报竞争性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
(四)总成绩确定
1.小学岗位: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若总成绩相同,小学岗位则取面试成绩高分者)
2.中学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是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除以相应评委数得出来的平均分。若总成绩相同,取所有评委评分总和高分者;若总分再相同,则取三个最高评分合计高分者)
(五)考察了解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了解环节的人选。对确定进入考察了解的人选,由区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了解。如考察对象有违法违纪或违反师德师风问题或放弃调配的,则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讨论决定和公示
区竞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讨论确定选调人选,并对确定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由区委编办及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入编、用岗调动、聘用手续等。所有选调工作于 8月中旬结束。
五、相关要求
(一)本次公开竞争选调教师工作面广、时间紧、纪律性强,要统筹兼顾,认真组织实施。
(二)经过竞争性考试选调到城区学校的教师,其专业技术等级岗位要按本方案公布竞争岗位等级设置。选调到城区学校的教师3年内不得调离任教学校;选调后放弃选调权利的,5年内不得参加本区选调。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公开竞争选调工作的各项程序和要求。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四)加强监督。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电话号码:0777-3686155,信件举报地址:钦州市钦北区教育局纪监办。
六、注意事项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参加选调的考生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考生在报名、笔试、面试当天进入考点时,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考生提供“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广西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方可参加考试。
(二)如考生在笔试、面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并如实报告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并作出书面承诺。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三)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请参加选调的考生认真阅读公告,知悉相关事项和防疫要求。
未尽事宜由钦州市钦北区教育局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