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校前置学历复查学生申请表
前置学历信息 |
毕业 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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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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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类型 |
普通 成人网络 自考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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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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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层次 |
专科 本科 |
复查 原因 |
○ 前置学历信息与当前学籍信息不符 ○ 军队院校高等学历 ○ 国(境)外高等学历 |
情况说明及 承诺 |
详细描述导致信息不一致的原因及过程,如需可另附纸。 本人承诺: 我保证上述情况及提供的佐证材料完全属实,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
站点审核意见 |
(站点负责人填写意见) 负责人(签字): 站点(盖章): 年 月 日 |
学校审核意见 |
(学校分管领导填写意见) 负责人(签字): 院校(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学校经办人: 联系电话: |
材 料 清 单
请将申报材料按清单序号顺序装订,并在对应的材料序号前打√。
一、前置学历信息与现用身份证件不一致的,请提供以下材料:
□1.高等教育新生前置学历复查表(学校在学信平台提交申请后下载打印);
□2.陕西省高校前置学历复查学生申请表;
□3.毕业证书扫描件(按1:1比例彩色打印);
□4.现用身份证及户口本扫描件(按1:1比例彩色打印);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6.专科学籍档案及毕业生名册复印件(毕业院校档案馆提取并加盖档案章);
□7.毕业生登记表或招生报考志愿卡复印件(个人档案中提取并加盖档案章);
□8.学信平台【监测预警】→【毕业生身份复核】→【全库查询】中旧身份证号码的查询截图(学校在学信平台查询);
属在公安部门变更身份证信息的除1-8项外需补充提供:
□① 旧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
□② 公安部印发的制式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或注销证明(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及户籍警印章、办公电话)。
属在校期间身份信息错填的除1-8项外需补充提供:
□前置学历毕业院校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及证明人所在处室、姓名及办公电话)。
二、军队院校高等学历(或军人证件),请提供以下材料:
□1.高等教育新生前置学历复查表(学校在学信平台提交申请后下载打印);
□2.陕西省高校前置学历复查学生申请表;
□3.毕业证书扫描件(按1:1比例彩色打印);
□4.身份证扫描件(按1:1比例彩色打印);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6.退伍证或转业证扫描件(按1:1比例彩色打印);
□7.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登记表复印件(个人人事档案中提取并加盖档案章);
□8.学员学籍管理登记表或学员登记表复印件(个人档案中提取并加盖档案章)。
三、国(境)外学历,请提供以下材料:
□1.高等教育新生前置学历复查表(学校在学信平台提交申请后下载打印);
□2.陕西省高校前置学历复查学生申请表;
□3.毕业证书扫描件(按1:1比例彩色打印);
□4.身份证及护照扫描件(按1:1比例彩色打印);
□5.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四、申报材料应严格按规定进行同比扫描或复印,学信平台上传的电子附件须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并注意上传电子附件中图片方向正面朝上不得翻转。对材料模糊不清、与原件比例失调、电子附件未按要求扫描或网传材料不完整的将予以退回暂不审核。
五、纸质材料用长尾夹进行装订,由学校学籍管理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报送,不接受学生个人报送材料。
六、新生前置学历复查报送工作应在学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完成,并严格按本要求准备有关材料,材料不全或超过复查期的,不予受理。
七、纸质材料报送时间:每周二、三、四
报送地点: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工作部714办公室(长安南路5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