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构设置 学生之窗 教材建设 管理制度 教师之窗 专业建设 实践教学 教学成果 学籍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师之窗 >> 正文

关于做好2015年度新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14  发布人:网络管理中心

西体教发[2015]24号

关于做好2015年度新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部门:

陕西省普通高校2015年度新增专业申报工作现已开始。为了切实做好本年度增设专业工作,进一步引导我院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凝练办学特色,提高毕业生就业率,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培养高素质的实用型人才,现就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普通本科高校新设置本科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和修业年限,撤销专业。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专业须遵循以下文件要求: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陕教高〔2013〕34号)、《关于201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教高司函〔2015〕24号)等文件要求进行申报。

(二)申报新增专业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

2.有相关专业或专业群为依托;

3.有旺盛的社会需求(拟设专业人才需求调研情况);

4.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6.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三、申报程序

(一)网络申报。7月 31日前,院内审议,审议通过后的材料须在校园网主页显要位置公示不少于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将专业申报材料提交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与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bkzy.org,以下简称平台),并提交学院负责人签字的专业申报材料和校内专家组织审议意见(扫描件)。8月1日—31日,教育部通过平台公示申报材料。

(二)材料报送。请各部门于9月1日前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专业)申请汇总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审批专业)申请汇总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等材料各一式六份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jxk9452@163.com

关于做好2015年度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管理实施办法.doc

附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专业)申请汇总表.doc

附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审批专业)申请汇总表.doc

附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doc

附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doc

二○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通知公告
教务新闻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