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体教发[2015]08号
关于做好第九届省级教学名师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现将第九届省级教学名师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2.申报人须取得“院级教学名师”荣誉称号。
3.已获得前八届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本次省级评选。
4.已退休的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
二、申报基本条件
请参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九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5〕4号)及《第九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
三、评选步骤与方法
符合上述评选基本条件的教师向所在系提出申请,由各系择优推荐报教务处教学科。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选,从中筛选比较突出的教师推荐参加省级教学名师评选。
四、申报材料内容及时间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申报第九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一份;
2.候选人学生评价汇总表;
3.候选人推荐表(一式3份,含一份原件);
4.候选人个人资料清单目录(电子版);
5.候选人45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一张(录像采用rm格式,不大于100MB)。
(二)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在年4月24日前,将以下书面材料送至教务处教学科,同时将其电子版全部打包发至jxk9452@163.com;联系电话:88409452。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