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与健康科学学院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第一条:在院党政领导下,认真履行运动人体科学系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第二条: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决议、指示和各种规章制度,贯彻和落实院务会议的各种决议。当好党总支和院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第三条:拟定全院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对上级的行文。
第四条:负责安排、协调办公室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负责院里印章管理工作。
第六条:深入学生、教师、教辅人员当中听取意见和要求,向系领导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并配合院领导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第七条:做好院办公室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和发展计划。
第八条: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