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从严治党、党员长期接受教育、永葆纯洁性长效机制,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基建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谈心谈话对象
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
二、谈心谈话内容
干部录用调动、入党考察、奖惩提拔、岗位变动、思想波动、行为失范、亲属亡故、家庭变故、遭遇困难等情况时,需要进行谈心谈话。共分为以下六种类型:
1.日常沟通谈话。结合日常工作需要,了解掌握干部和党员在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推动业务工作开展、执行民主集中制和思想政治建设方面的情况,以及干部和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情况,倾听他们的心声和利益诉求。
2.职务调整谈话。干部提拔任用、调整交流、转任非领导职务和退休时进行谈话,全面客观评价干部,听取意见建议,并提出相关要求。
3.考核反馈谈话。结合年度考核、日常考察等工作,采取适当形式及时向干部反馈考核考察情况、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等,帮助分析原因,端正思想认识,明确努力方向。
4.提醒帮助谈话。干部党员在道德品质、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政勤政等方面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在承担重要工作、外派挂职、工作生活中遇到挫折时,及时给予关心关爱,并帮助其疏导思想,理顺情绪,振奋精神。
5.批评诫勉谈话。在其他渠道发现存在一定问题,重要工作推动落实不力;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作风建设等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等情况的,及时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改正。
6.其他谈话。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专题谈心谈话。
三、谈心谈话的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客观公正了解、评价干部,既不因成绩而姑息错误,也不因错误而否定成绩,切实做到对人和对事相统一。
2.以诚相待原则。坚持开诚布公、坦诚交流,注意倾听谈心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营造良好的谈心谈话氛围。
3.激励关爱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关心干部党员,既帮助其解决思想顾虑和实际困难,又对干部党员出现的问题早提醒早纠正,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4.注重实效原则。坚持突出重点、有的放矢,根据不同的谈话对象和谈话内容,采取不同的谈话方式和方法,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5.经常及时原则。坚持经常性的定期谈话和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相结合,善于发现问题,及时告诫、提醒、引导干部党员,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谈心谈话的要求
1.谈话方式。集体谈话与个人谈话相结合,可以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深入沟通交流,谈话涉及共性问题时,也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
2.谈话次数。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谈心谈话每月至少1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经常性开展。
3.谈话记录。谈心谈话前要谈话对象做好计划安排和准备工作,谈话对象要认真填写谈话记录。记录实行统一格式,谈话对象须在谈话记录上签字后报支部存档。
4.工作纪律。谈心谈话双方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增强保密意识,凡涉及信访举报问题、干部隐私等不宜公开的内容,不得泄露。
基建处党支部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