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共陕西省纪委关于在全省召开第二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陕纪发[2019]5号)精神,按照《学院“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经学校纪委研究,决定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议。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9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4:00
二、会议地点:二号办公楼六楼报告厅
三、参会人员:全体校领导、副处级以上干部
四、会议要求:
1.请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通知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集中在前排就座。
2.本次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请本人向分管校领导书面请假并报纪委办公室备案。
3.会议期间,请将手机调至静音或震动状态。
纪委办公室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