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期
2012年10月26日 签发人:苏明理
2012年10月23日上午,院长苏明理主持召开院务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研究了加强学院管理相关问题。会议指出,学院各部门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管理,狠抓落实,对维护稳定有序的教学生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对以下几项工作形成决议:(一)国有资产管理处、保卫处负责校园安全监控系统的可行性论证,尽快提出方案,付诸实施。(二)学工部制订学生公寓管理整改方案,切实保障学生公寓安全稳定。(三)学工部牵头,各系(部、院、校)配合,对学生公寓进行拉网式检查,摸清底数,查摆问题,推进公寓住宿管理的规范化。(四)校园原则禁止摆摊设点。对确实能满足师生需求的业务,由保卫处统一管理,制订准入制度,规定经营地点和经营时间。(五)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组织部、基建处、人事处和纪检监察办公室配合,清查老西院地下室、黄雁村青年教师公寓出租学院分配的床位或房屋,对查出的无条件收回;清查有使用产权证书教职工住户出租房屋情况,制定经济和行政措施,规范管理房屋出租。(六)原则禁止学生开私家车进校园。学生处牵头,各系(部、院、校)、保卫处配合,组织学工队伍加强宣传教育,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夯实责任,扎实推进。从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开始严格执行禁入管理措施。
会议要求,从会议通过之日起,各责任部门立即启动相关工作,注重工作落实,务求工作实效。
二、会议研究了学院基本建设有关问题。会议决定,(一)由雷新声副院长牵头,组成西安中体回购工作小组,尽快与有关方面接洽,推进回购工作。(二)西门面房开发改造建设规划方案送院领导阅后,提交教代会审议。(三)基建处牵头,相关部门积极配合,2012年底前完成第二配电室和游泳馆热源配置工程。第二配电室工程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中标单位必须具备与电力公网兼容能力;第二配电室设备购置与安装、土建工程不得超出原预算;配电室投入使用后,必须确保无遗留问题。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人:苏明理、朱元利、苏义民、雷新声、周 里、刘新平;列席会议人:马骥行、宋文杰、张朝阳、查晓峰、樊 康、魏孝组、张建武、徐海柱、吕智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