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院、校、中心)处: 根据计划财务处通知,2014年度仪器设备购置预算已经学院审批通过。现就具体采购执行事宜通知如下: 1.即日起,各部门可在所报年度购置计划范围内,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依轻重缓急顺序,就具体购置项目提出采购报告;报告中务必对购置理由与条件及拟购设备的功能要求、规格标准(技术参数)等进行论证和准确描述或标注。 2.提高采购效率,欢迎提供品牌建议、参考价格、货源信息等,以便我处依照规定程序报批并及时组织采购。 3.对于年度购置计划之外的需求项目,原则上不予受理;如遇特殊情况者,则需作出解释说明,并按照行政隶属关系逐级报批,落实经费。 业务联系电话:88409433 88409375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4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