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对鄠邑校区管理委员会的职能要求,为全面做好鄠邑校区场馆管理,提高鄠邑校区场馆运营水平,为学校增加办学活力和办学收入,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鄠邑校区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鄠邑校区“一馆四场”场馆管理和运营工作。
第二条 鄠邑校区场馆运营按照学校批准的范围和标准,实施规范化运营。
第三条 鄠邑校区场馆在正常教学时段面向全校师生开放,其他时段由鄠邑校区管理委员会场馆运营办公室负责对外运营。
第四条 各部门一律不得利用场馆自行开展有经营性收入的活动。
第五条 各部门开展大型活动、和校外单位开展合作交流活动,使用场馆需提前向鄠邑校区管理委员会申请。
第六条 鄠邑校区管理委员会支持各部门为校区场馆运营引进优质资源,共同做好校区场馆运营。
第七条 本办法由鄠邑校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