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在扎实推进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以全国教育评价改革试点省份为契机,紧紧围绕14项试点任务,聚焦科学履职、立德树人、师德师风和教学实绩、成长成才等四个方面,狠抓教育评价改革落实落地,全力推动新时代陕西教育改革发展。
——聚焦科学履职,完善教育职责考核制度。委厅印发对设区市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暨市县党政领导履行教育工作主体责任督导考核实施细则,建立市县自查、审核监测的政府履职考核制度。组织高校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研制陕西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测评指标体系。积极推动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拟制陕西省实施办法。认真落实“双减”“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五项管理”等工作任务,通过履职评价、督导督查、通报等方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聚焦立德树人,推进各级各类学校高质量发展。委厅修订《陕西省示范幼儿园评估办法》《幼儿园保育员工作指南》,制定陕西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方案,完善幼儿园评价和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制定普通高中育人方式实施方案,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加快中等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完善中职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学生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体系,开展办学条件和教学工作“双达标”活动,将“双师型”教师建设情况作为学校考核重要指标。开展“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完成3个建设层次28所高校、37个学科的“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工作。积极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印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实施细则。分类开展普通本科高校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开展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教材评奖。
——聚焦师德师风和教学实绩,引导教师潜心教学全心育人。委厅实施师德师风三年行动,健全教师荣誉制度,举办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建立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全省通报9起违反“十项准则”典型案例。规范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制度,通报取消无序流动的70名教师“陕西省中小学教学名师”等骨干教师称号(资格);规范教师职称评审,完善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基本制度,提高教学业绩、教学研究、教学获奖等指标的评价作用,着力克服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现象。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明确师德是评价标准的核心内容,不再将课题、论文、学历等作为限制性条件,职称评审向贫困地区、农村教师和长期扎根一线的教师倾斜。将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情况作为高等学校职称评审的必备内容;完善高校教师科研评价,制定《进一步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意见的实施方案》,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指导高校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指标与奖励脱钩。
——聚焦成长成才,引领学生全面发展。委厅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理念,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通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制定全面加强新时代学校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若干措施,中小学体育开课率99.77%;严格学业标准,规范使用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记录手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启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修订高校专业培养方案,系统设计实习教学体系,健全实习质量标准;稳步推进高考改革,高考综合改革2022年启动,2025年实施,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改革风险防控工作方案通过教育部修订,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方案、选课走班指导意见、高中高校协同育人等配套政策陆续出台。规范考试招生,转变简单以考试为唯一标准的招生模式,严格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属地招生、公民办同招”,严禁普通高中违规跨区掐尖招生,规定优质高中须将不低于50%的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