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系、部、院、校:
按照《中央办公厅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陕西省委教育工委的公文要求,为规范学院公文格式,提高公文质量,规范OA系统出文要求,确保文件格式统一、严肃、规范、整洁,党政办公室结合学校实际,对常用公文格式进行明确要求,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常用公文格式要求
(一)标题。标题用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字体,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分多行排布时行间距为多倍行距1.2,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二)正文。正文一律用三号仿宋-GB2312字体,每个自然段首左空二字。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用“一、”“(一)”“1.”“(1)”标注;
正文一级标题用三号黑体,二级标题用三号楷体-GB2312加粗,三级标题用三号仿宋体-GB2312加粗,其余正文文字均用3号仿宋体-GB2312。正文行间距为多倍行距1.41,可视情况适当调整。
(三)成文日期。必须标注,成文日期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例如“2018年12月13日”,落款日期使用阿拉伯数字,不能使用汉字大写日期。
(四)附件。在正文后一页编排。“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三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左上角第一行。
附件标题、内容格式与正文一致。
二、具体要求
请各部门、各系、部、院、校遵照执行,后附省委教育工委具体模板、字体,(字体共三种,需双击安装后才能正常显示),《通知》下发后若相关部门报送或印发的公文材料仍有问题的,办公室将予以退回。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8年12月13日